今年上半年,慈利县龙潭河镇纪委接到某村胡某的实名举报,涉及村支两委在工程项目和救灾资金使用上存在不规范等问题。经查,举报的3万元救灾款部分未按规定用途发放,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接到举报后,镇纪委调查人员依次对该村工程项目报支涉及的所有基础设施建设和救灾资金进行了核查,有一笔涉及近70个农户的3万元救灾款引起了调查人员注意。
“听说大家领的钱不一样,有的只领到200元,有的领了1000元,部分没有受灾的也领了钱,村干部办事明显有私心。”说起救灾款,胡某有些气愤。调查组认为救灾款的发放确实存疑,于是叫来村主任进行了解。
“这笔资金是2019年我们村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的救灾款,去年底款项下来后按要求应该尽快发放给受灾农户和贫困户,但我们考虑到村里实情拖了一阵,后来听说6月底上级部门会来人检查,当时我们就觉得不能再拖了。随后,我们几个村干部私下商量定好了打款对象,6月12日打款给了农户。我们没有开群众代表会商议此事,确实违反了程序。”面对调查,村主任这样解释。
“打款农户都有受灾情况吗,有没有不符合条件的?”调查组追问。“确实有部分不合要求。有些是村里请工做事,抵扣工资的;有些是补贴组长待遇;还有几户是没钱交医保,为了完成村里指标数而打款给他们的。”
询问结束后,调查组还抽取所有非受灾打款对象和800元至1000元的打款对象共计30多户进行了入户核实。经调查核实,村干部没有吃回扣,部分救灾款也用到了实处,但确实有部分未按照规定用途发放。
调查结束后,镇纪委拟对该村违规发放救灾资金的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9月23日,镇纪委对该信访件进行了公开答复,通过满意度测评,群众对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表示认可。
代炯琼 朱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