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健康·服务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健康·要闻

第03版
健康·服务
 
标题导航
首页 | 点击进入湖南在线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4年01月23日 星期二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吸氧应该关注的几个事项

  氧气是机体组织细胞能量代谢所必须的物质。充足的氧气,是细胞维持生理功能的必备条件。机体对氧气的生理需求和缺氧对机体的危害,使临床医师充分认识到氧气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危重患者的救治中,氧疗具有重要的治疗意义。氧气疗法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就来一一认识。

  为什么说氧气是一种药物?

  氧气应用于临床治疗已有一个半世纪时间,但直到1945年,学者们对氧气的生理作用仍然有争议。氧气是机体组织细胞能量代谢所必需的物质。必须有充足的氧气,细胞才能维持其生理功能。机体对氧气的生理需求和缺氧对机体的危害,使临床医师充分认识到氧气的重要性。但临床医师对氧气的毒性却普遍认识不足。由于高氧环境往往产生高浓度的氧自由基,长时间吸入高浓度氧气,可引起非心源性肺水肿,即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新生儿吸入高浓度氧,除引起ARDS外,还可能引起视网膜病变及晶状体纤维增殖症,导致失明。无疑,长时间吸入高浓度氧对机体是有害的。

  另外,不同患者治疗需吸入的氧浓度也不相同。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的患者,吸入氧浓度过高,可引起呼吸中枢抑制,一般要求吸入氧浓度不宜高于30%或35%(氧流量不超过3L/分钟)。对于肺换气功能障碍的患者,如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则必须根据缺氧的程度,调整吸氧浓度。

  氧气实际上就是一种“药物”,临床应用时不但应注意其使用剂量,还应注意其毒副作用。

  鼻导管吸氧时,氧流量是否是

  决定吸入氧浓度的唯一因素?

  采用鼻导管或鼻塞氧疗时,一般认为吸入氧浓度与吸入氧流量大致有如下关系:吸入氧浓度=21+4×吸入氧流量(L/min)。实际上吸入氧浓度还受潮气量和呼吸频率的影响。如张口呼吸、说话、咳嗽和进食时,即使氧流量不变,吸入氧浓度也会降低。

  氧疗的吸入氧浓度

  为什么不宜超过50%?

  氧疗时,一般要求吸入氧浓度不宜超过50%,这主要与以下两个因素有关:

  1. 吸入氧浓度高于50%可引起去氮性肺不张,导致解剖学分流增加。氧疗时,吸入氧浓度从21%逐步增加到50%,肺内总分流率(从生理学分流和解剖学分流)明显降低,这与生理学分流被纠正有关,但进一步提高吸入氧浓度,总分流反而明显增加。生理学分流随吸入氧浓度升高应进一步降低,总分流率反而明显增加。生理学分流随吸入氧浓度升高应进一步降低,总分流率增高必然与解剖学分流增加有关。去氮性肺不张是导致解剖学分流增加的主要原因。

  正常情况下,氮气是维持肺泡膨胀的重要气体。存在生理学分流的肺泡,通气量不足,容积较小。当吸入氧浓度提高,特别是吸纯氧时,将发生以下两种效应:通气不足的肺泡存在低氧性肺血管痉挛,当肺泡氧分压升高,其周围痉挛的毛细血管明显扩张,血流增加;肺泡内氮气被洗出,氮气压力明显降低,肺泡内主要含有氧气。结果由于氧气迅速被吸收,这类肺泡便发生萎陷、形成肺不张、导致解剖学分流增加。吸入纯氧后15分钟就可以发生去氮性肺不张,值得重视。总的来看,吸纯氧时的肺内分流率明显升高,而吸入氧浓度40%~60%时,肺内分流率最低。因此,一般情况下,实施氧疗时吸入氧浓度不宜超过60%。

  2. 吸入氧浓度高于50%易导致氧中毒性肺损伤。 氧中毒主要与吸入气中的氧分压有关。氧中毒的机理尚不明了,目前认为氧对细胞的毒性与其自由基毒性中间产物的作用有关,这些中间产物包括超氧自由基、过氧化氢、羟基自由基及单线态氧等活性氧。

  如何评价氧疗的效果?

  由于氧疗的目的是纠正组织缺氧,减少心肌和呼吸机做功,因此,对氧疗效果的评价应包括对心肺系统的评估。心血管系统评估主要应观察血压、脉搏和灌注状态。对于接受氧疗的患者,将其血压、脉搏与基础状态比较。呼吸系统的评估主要包括对潮气量、呼吸频率和呼吸功能的观察和监测。动脉血气监测是评价氧疗效果的实验室指标。氧疗期间,应根据病情变化,反复监测动脉血气。根据动脉血氧分压水平,判断氧疗效果,并据此调整氧疗措施。另外,还应根据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和pH值水平,判断患者的通气状态和酸碱平衡状态。

  总之,鉴于氧疗的目的不仅仅包括纠正低氧血症,还包括降低呼吸功和心肌做功,故评价氧疗效果时应同时注意氧合和心肺功能状况。

  南宁市宾阳县妇幼保健院  张兴洪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广告热线:(0731)84326448 13973122817 13808469230 传 真: (0731)84326211 订报热线: (0731)84326226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