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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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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您认识分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我国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核心是加强处方药的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切实保证民众用药安全。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定义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简称OTC,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根据自己的病情,按药品标签内容、说明书的说明,自行到药店购买使用的安全有效药品。

  非处方药的特点是:适用范围明确,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可靠、说明详尽、使用方便。

  非处方药外包装上有红色或绿色的专有标识,专有标识下方必须标示“甲类”或“乙类”字样。红色专有标识用于甲类非处方药药品,绿色专有标识用于乙类非处方药药品和用作指南性标志。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范畴

  (一)被列为处方药的药品主要是这几类:1.上市的新药,对其活性或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2.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镇静催眠药物。3.药物本身毒性较大,或有其他潜在影响的药品,如抗癌药物。4.使用方法有特殊规定的药品,如注射剂。5.用药时有附加要求,病人自行使用不安全,需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的药品。6. 抗菌药物。自2004年7月起,购买这类药物须有医生处方。

  (二)被列为非处方药的药品具体分为:1.西药非处方药(23类):解热、镇痛药,镇静助眠药,抗过敏药与抗眩晕药,抗酸药与胃粘膜保护药,助消化药,消胀药,止泻药,胃肠促动力药,缓泻药,胃肠解痉药,驱肠虫药,肝病辅助药,利胆药,调节水、电解质平衡药,感冒用药,镇咳药,祛痰药,平喘药,维生素与矿物质,皮肤科用药,五官科用药,妇科用药,避孕药。2.中成药非处方药(7个治疗科):内科、外科、骨伤科、妇科、儿科、皮肤科、五官科。

  (三)“双跨”药品:“双跨”品种即同一种药品在限适应症、限剂量、限规格、限疗程的前提下,可将部分用药作为非处方药,而其他用法用途仍然属于处方药范畴。我国1999年公布的第一批非处方药目录,有西药23类160个品种,其中95个为“双跨”品种。例如:布洛芬,长期服用治疗类风湿关节炎时为处方药;短期服用治疗头痛、肌肉痛时为非处方药。

  处方药向非处方药的转换

  非处方药并非一成不变,每隔3~5年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要进行一次再评价,并予以公布,确保其有效性、安全性。有的非处方药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发现新的不良反应,有可能转变为处方药使用。有的处方药经过改变剂型、减小规格和剂量后也可转变为非处方药。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

  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其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应由生产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但病患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对患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就医治疗的建议。

  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当分柜摆放。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销售方式。

  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抽奖、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

  正确使用非处方药

  自我判断症状,正确选用药品,查看外包装,详细阅读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用药,不可超服或过久服用,注意禁忌证,妥善保管药品,不要混用。

  解热、镇痛药:用于解热时最多服用3日,止痛时最多服用5日。镇静催眠药:用于失眠时,连续服用不得超过1周。抗酸药与胃粘膜保护药:服用1周。胃肠解痉药:服用1日。感冒用药:服用1周。镇咳药:服用1周。平喘药:不推荐儿童使用。成人一般服用3日。在建议天数服药完成后,症状未见缓解或未消失,不要再继续服药,应及时去医院治疗。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赵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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