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太阳能教父”黄鸣爆料行业潜规则,并实名举报江苏质检院伪造质检报告,与日出东方公司合谋骗取节能补贴。尽管,截至目前,就黄鸣所举报之个案而言,究竟真假与否、违规程度严重与否,尚未有最终定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我国逐年加大财政补贴的力度,由此所产生的种种乱象,已日渐增多。
回顾近年来的财政补贴乱象,不仅存在如黄鸣举报所涉的骗取补贴行为,更普遍存在重国企轻民企、重上市公司轻中小企业等分配不公的现象。据全国政协委员高明华调研,2001-2008年,虽然国有企业的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6.2%,但其所获各类财政补贴却高达6万余亿元。与之相比,民企尽管亦可享受财政补贴的雨露,但补贴金额却不可与国企同日而语,补贴申请过程亦相对曲折。而根据相关统计,2011年我国仅90家上市公司即获得财政补贴39亿元,平均每家4500万元。与之相比,诸多中小企业却所得甚微,其即使事实符合财政补贴的相关要求,具体申请亦往往艰难无比。
固然,部分国企因担负稳定物价、确保民生的责任,部分上市公司因涉及新兴产业、且技术创新较多,其分享更多的财政补贴,也无可厚非。但是,国企对财政补贴的过度享有、甚至形成过度依赖,则不仅会弱化国企的市场竞争力,更对民企造成相对的不公平。而上市公司对财政补贴的过度占有,往往是地方政府有意倾斜的“面子工程”。
财政补贴不应过度拘泥于企业资本主体和规模大小的不同、更不可视关系亲疏而厚此薄彼,而应根据企业真实的治理水平和创新程度,真正将财政补贴“一碗水端平”。而欲达此目的,则应在细化财政补贴的申请标准和申请流程之余,通过强化财政补贴的透明化操作、以及健全财政补贴的事后问责机制,从而在制度上确保财政补贴分配的公平、并以此抑制住权力寻租的冲动。
(摘自《新京报》10.25 杨国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