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希望他们
跟我一样”
三年前,只有28岁的张海超为了证明自己因长期在充满粉尘的环境下工作,而罹患尘肺病,冒着生命危险进行了开胸手术。
“开胸验肺”后,张海超只平静了不到两个月。在中国尘肺病医疗基金会资助下,他到北戴河进行洗肺治疗。出院后,他才发觉自己出了名,咨询电话不断打来,许多农民工告诉他,因为看了他的新闻,才发觉自己也有相同的症状,可能也得了尘肺病。
这些人的经历让张海超感同身受。“我从自己维权的痛苦中挣扎过来,便想,是不是也可能帮帮他们。”
从不上网的张海超买了电脑,注册了QQ,300多个好友中,大多是病友、劳工维权律师和媒体记者,他也开始自己研究和尘肺病有关的资料,并自学相关法律,十几本关于职业病和工伤条例的法律书都被他翻烂了。
每天接受维权咨询,成了张海超生活的重心,即便吃饭时来了电话,他也宁愿放下筷子,先解答完病友的问题;碰上典型的尘肺病案例,他还亲自实地调查。
张海超发现,大多数尘肺病患者维权难,都有“人为因素”在作怪,维权者往往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得赔偿。在他看来,这其间的关系很微妙,也很难取得证据,但当尘肺病人想要取得维权所需的相关环境和检测等报告时,却被互相推诿,无从下手;另一方面,尘肺病有一段潜伏期,农民工的流动性又很大,若工人是在离开用人单位后才发现患上了尘肺病,很多用人单位便不认账了。
他认为,惟有抗争才可能有效,那时,他的QQ签名是:努力不一定能成功,但放弃肯定失败。
贵州的一则尘肺病案子,就令张海超记忆深刻。
2005年,因生产环境不达标,贵州省施秉县恒盛硅铁厂被相关部门处罚10万元,但该厂的生产环境并没有进行整治,以至于该厂在2010年的一次体检中,诊断出192个尘肺病患者。
“如果相关部门在2005年除了处罚还有别的措施,后来怎么会这么悲惨?”张海超感慨,“这些和我一样想靠打工致富的农民工,最终又因病返贫,比没打工前还穷。”
“让更多的人知道法律赋予了自己哪些权利”
2010年6月,张海超到四川达州旁听一起尘肺病维权的案子,认识了担任原告代理人的律师张士谦。被告方在工作证明中造假,张海超便和张士谦商量,利用自己的名人效应,吸引了多家媒体前来报道。被告方很快同意庭外调解,尘肺病人也拿到了用工单位的赔偿。
“我是张海超”成了一句非常有效率的话。
不过,张海超觉得这不是长远之计。
他渐渐明白,上访、找媒体等各种吸引眼球的手段,都只能解决一个人的问题,不能解决一个群体的问题。“只有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这条路才能行得通。”
这个程序需要从最初做起。
如今,只要有人找他咨询,张海超的第一个问题都是:你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了吗?你买社会保险了没有?
“很多农民工觉得找着个工作不容易,就不愿意计较签不签合同、上不上保险,但其实有了合同和社保,工伤啊赔偿啊,就不会像我当年那么费事儿,可以走正常法律程序。”张海超说,如果他当年有社保,如今就可以每月从社保局领工资,医药费也可以报销。
“在我剩下的日子里(张海超是三期尘肺病患者,理论上的生存时间只有7年),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职业病案件亲自代理,让更多的人知道法律究竟赋予了自己哪些权利,能够推动中国法治的发展,我就很高兴了。”张海超说。
“我不在乎输赢”
正是在这种考虑下,他接受了代理尘肺病人黄福华的案子。此案2月29日上午在浙江省永康市法院开庭。他没有首先将维权予头指向黄福华的用人单位,而是建议黄福华起诉永康市江南街道卫生院,后者是黄福华的常规体检单位,却拒绝向黄福华提供体检报告。同为代理律师的张士谦对这个案子不是很有信心,他劝说张海超,“要不咱们撤诉吧,我还是希望你代理的第一个案子赢得漂漂亮亮的。”但张海超拒绝了这一提议。他并不在乎输赢,——“如果这个案子成功了,每个医院都会知道,自己有告知义务,不论支付体检费的是职工个人,还是用工单位,如果输了,那么这将成为引起全社会讨论的话题。”
他期待以此来继续自己当年未完成的法律维权进程。
接下来,张海超希望接手一个有关“争取后续医药费”的案子。“后续医药费,在全国没有一个标准,希望通过媒体关注,推进案子,让更多的人争取到后续医药费。”
虽然只有31岁,张海超略显瘦弱的脸上已有了皱纹,使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因为患病,他走路不能过快,上三层以上的楼就会很吃力,然而每每开玩笑时,他还会开怀大笑,笑声爽朗,充满阳光。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第8期 王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