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与《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1月7日正式发布,从2月1日起施行。新规直击“平台规则暗箱操作”“直播虚假营销”“大数据杀熟”等痛点,首次将私域直播纳入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发布会,对新规进行解读。
针对此前公众与平台内经营者吐槽最多的“平台修改规则常‘暗箱操作’”“大数据杀熟”“强制商家‘二选一’”“会员权益缩水”等问题,《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出了详细规定,为保障平台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参与权、知情权、申诉权提供了依据。
《办法》要求对于涉及有关各方重大利害关系的平台规则,应当通过定期会商、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常态化沟通协商,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
同时,《办法》明确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实施大数据“杀熟”、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平台规则损害会员权益等。
直播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维权难、AI虚拟主播监管空白……这些问题此前备受各方关注,《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针对性给出解决方案,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进一步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