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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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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隐患曝光

  郴州一学校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被处罚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郴州市第三十二中学开展复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大队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前期,大队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时,发现郴州市第三十二中学教学楼未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应急照明灯具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乒乓球馆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8月20日前改正。

  8月24日,大队依法对该学校进行复查,发现该学校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法对郴州市第三十二中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给予该学校罚款10000元整的处罚。

  目前,该学校已深刻认识到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正在积极推进消除火灾隐患。

  ■通讯员 饶俊逸

  两家超市未经消防机构许可擅自营业被处罚

  近日,娄底市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两家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的水果超市进行了罚款处理。

  前期,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永丰街道艺芳新城鑫苑的双峰县果哆哆水果零食店和双峰县欢乐购水果零食艺芳鑫苑店,存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过调查取证,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消防监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责令这两家水果零食超市停止营业,并分别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的处罚。

  两家超市的负责人表示一定认真吸取教训,尽快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并在平时严格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通讯员 贺超荣

  郴州资兴一服饰广场违规占用疏散通道被罚

  日前,郴州资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资兴市一服饰广场存在违规占用疏散通道的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

  大队在检查时发现:该服饰广场新区店二楼营业区域内西南侧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影响安全疏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监督检查人员现场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说明了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要求该场所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经过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该场所处罚款人民币5500元整。

  场所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处罚,充分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下一步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加大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力度,坚决杜绝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通讯员 陈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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