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9日讯 今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通知》指出,湖南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调整为80元/人·次。进行大规模人群筛查时,5个样本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为30元/人·次;10个样本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为20元/人·次。据悉,调整后的价格自今年2月10日起执行。
《通知》强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记者 卜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