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湘潭县天易示范区的小龙王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该公司仓库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火灾隐患,大队消防监督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违法事实,同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公司迅速整改隐患,并在隐患整改期间加强防火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大队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受案查处,将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表示虚心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款,大队依法对小龙王食品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60000元的处罚。
公司责任人表示这次行政处罚给他们敲响了警钟,同时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好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通讯员 朱亚军 王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