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讯 驾校教练带着妻子和4岁的双胞胎儿子出门,三两白酒下肚竟然还敢开教练车上路,在遇到民警时还心存侥幸以为能躲过。
今日,湘潭交警通报了这起驾校教练员醉酒驾驶教练车。驾驶员刘某因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将被吊销驾驶证并因此失去教练工作,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8月27日晚9点多,湘潭雨湖交警大队民警在铁路桥路口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发现一辆湘C牌号的教练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
民警用酒精快速筛查棒进行检测,筛查棒红灯闪烁,提示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我配合,我喝了酒。”刘某主动承认喝了酒,而此时车上还有刘某的妻子及双胞胎儿子。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28日,血检报告显示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6.901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刘某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也意味着刘某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将丢掉这份驾校教练工作。此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封跃林 罗天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