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委书记杜登峰在下乡途中,发现一台严重超载的大货车。随后,杜登峰将此情况通报给了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雷东升,要求交警大队严查此类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脏车”。交警大队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将该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15.37吨,实载78.6吨,超载411%。(8月5日新湖南)
县委书记在下乡途中发现“脏车”并及时通报给交警大队,随后查获了这一“脏车”。这事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偶然性中却又有必然性,为什么这么说?县委书记遇上“脏车”系偶然,但交警部门疑似履职没有常态化便是导致“脏车”上路的必然性。
严重超载的车辆无疑对交通安全是巨大的隐患,这也是不少地方的治理难题,越是治理难题,就越应该将检查和治理常态化,勤上路,早发现,而不是坐等举报,且在接到举报后还要“经过多方努力”才将这一车辆查获。这多少反证了交警队平时的工作不够接地气,对于管辖范围内的情况没能做到心里有数。所以,在县委书记通报之后,尽管交警大队立即行动,将车辆查获,但这并不是什么功劳,而只不过是一种被动履职。这种被动履职给人带来的最直观感受就是“如果不是县委书记亲自举报,交警大队能有这么快的反应吗?”也因此,当地交警大队负责人将此事发到朋友圈后,有网友就感叹,“原来祁东群众是县委书记啊。”
当然,我们相信如当地交警大队负责人所说的那样,“如果是一个普通群众发现这样的事情,警方收到信息后也会重视。”但还是要说,被动地等待举报应变为主动地出击,交警平时应该多上路了解情况,及时掌握路面的动态信息,将交通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像这次这样,即使最终处理了违规车辆,却仍然被舆论置疑为“只是督办下的拾遗补缺,不值得表扬点赞”。
职责上主动出击,理应是现代政府各职能部门具备的基本责任感,既需要对上(上级部门、领导)负责,也需要对下(民众)负责,对上负责体现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对下负责体现在主动服务。如果只对领导的话反应迅速,那么势必会造成有选择性地负责,而不是真正地职责主动行为。这件事情被发到网上后,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关注,归根到底也是由于人们看到了“领导发话后的威力”,这种舆论反应其实对我们的执法部门是一种奚落和嘲讽,执法部门当以此为诫,在今后认真履职,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而不是等领导发话,甚至等领导发怒。■本报评论员 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