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5日讯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省直机关工委委员周松柏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松柏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拒绝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巨额礼金、礼品,违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弄虚作假办理身份证件和因私护照;隐瞒境外存款;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松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党性原则,毫无纪律和法律意识,政治上蜕化变质,经济上贪婪成性,生活上腐化堕落,公权私用,滥权妄为,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松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记者 张洋银 通讯员 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