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见》共分9个部分18条,明确了我省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政策方向、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
以问题为导向,紧盯权责不匹配、晋升通道不畅、待遇保障偏低、人才匮乏、负担过重等基层建设中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制定务实管用可行的举措,是《若干意见》的最大亮点。
【机构改革】 不得要求乡镇(街道)对口设立机构
针对当前基层普遍存在权责不清、责大权小、“小马拉大车”的现象,《若干意见》提出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这一重点工作,进一步理顺乡镇(街道)职权事权,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依法赋予乡镇和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等多项具体举措。同时,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机构设置,除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禁上级部门对基层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干预,不得要求乡镇(街道)对口设立机构。
【职务晋升】 对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在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基层干部反映,晋升渠道窄、队伍稳定难成为制约基层事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对此,《若干意见》提出健全基层干部考核和激励机制,包括完善科学化、差别化的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在评先评优、考核奖励和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对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优先交流任用,注重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省直单位内设处室副职。
【待遇问题】 逐步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贴标准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负担重、压力大,却面临着既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窘境。为解决基层待遇保障偏低的问题,《若干意见》明确,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区津贴有关政策,逐步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标准,重点向边远艰苦地区倾斜。健全完善基本报酬与绩效奖金相配套的村(社区)干部收入政策增长机制。基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作,保障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工资待遇水平。《若干意见》还要求从健全培训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健康体检制度、带薪休假制度和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完善生活关怀帮助机制等方面着力,给予基层干部关心关怀。
【扎根基层】 边远乡镇招录公务员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在基层,一方面人才扎堆往城里跑,另一方面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和各类站所专业技术人才又严重短缺,人才匮乏,“招不来、留不住”的困境普遍存在。针对这一现象,《若干意见》明确了“稳定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充实村(社区)干部队伍”、“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三大重点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比如,边远艰苦地区招录乡镇公务员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限定本地户籍人员报考;建立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中择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探索建立柔性引进专业实用人才机制;重点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医疗卫生队伍和农业科技队伍建设……
■记者 贺佳 冒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