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7日讯 昨日,“长沙二套房契税政策只对内五区适用”的消息刷爆了长沙人的朋友圈,不少传言称,长沙县、望城区、宁乡市、浏阳市的房子都不计入契税政策。对此,三湘都市报记者今日特意联系了长沙市税务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误解,二套房的界定范围应是全长沙市。
早在今年4月18日,长沙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长沙市第二套住房交易环节契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4月22日起,长沙市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4%征收契税。但《通知》未明确该政策“具体执行的行政区域”。
“我在外省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最近又支付了长沙市内第一套房的首付,这套房是否是按优惠税率缴纳契税?”4月28日,市民“戈薇”在市长邮箱中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对此,5月5日,长沙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回复称“如需要申请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根据纳税人的申请,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在长沙市区内买房,只需长沙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即可。根据长财乡【2011】2号文件的规定,家庭唯一住房的范围是指在我市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五个行政区域内的住房”。
一时间,网络上迅速解读为“长沙二套房契税政策只对内五区适用”。对此,长沙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家庭住房套数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判定,经市税务部门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二套房的界定范围是全市,包括市内六区及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此前答复不精准,特此更正。
■记者 卜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