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4日讯 近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官方网站发布了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城市名单。公示显示,将对包括湖南长沙等12个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激励支持。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公示显示,确定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支持的城市名单包括:湖南省长沙市、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江西省上饶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潍坊市、浙江省温州市、安徽省阜阳市、四川省南充市、河南省三门峡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陕西省延安市。
其实,早在去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就指出,将对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安排中央补助及配套基础建设有关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记者 卜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