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5日讯 今天上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娄底市政协原副主席、娄底市中心医院原院长肖扬受贿案,认定被告人肖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肖扬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肖扬利用担任娄底市中心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人事调动、职称评定、职务提拔、基建工程、医疗器械和设备及药品销售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45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86万余元。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程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