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讯 近日,湖南省纪委原正厅级干部李政科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政科利用担任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湖南省纪委常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单位在工程承揽、项目中标、案件处理、职务晋升及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差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瞿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