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1日讯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岳阳时强调“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纵深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省委、省政府日前决定,调整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简称省河委会)组成人员。
省河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每个由省领导任河长湖长的河湖,明确一个或两个成员单位作为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联系单位,协助省级河长湖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本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省级河长湖长会议、开展河长湖长巡河巡湖,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
■记者 刘勇
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总河长:杜家毫(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河长:许达哲(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总河长:乌兰(省委副书记)、陈向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隋忠诚(副省长,兼任省河长办主任)
省级河长湖长:
乌兰:省委副书记(担任沅水干流河长)
陈向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湘江干流河长)
黄关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担任黄盖湖湖长)
黄兰香: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担任渌水河长)
王少峰: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水河长)
蔡振红: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担任耒水河长)
胡衡华: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担任浏阳河河长)
谢建辉: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担任涟水河长)
张剑飞:省委常委、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担任洣水河长)
何报翔:副省长(担任资水干流河长)
隋忠诚:副省长(担任洞庭湖湖长)
陈飞:副省长(担任长江湖南段河长)
吴桂英:副省长(担任溇水河长)
许显辉: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担任酉水河长)
陈文浩:副省长(担任澧水干流河长)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负责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其他23名组成成员也有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