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全省法院共结案262.8万件,比前五年上升76.7%,其中省法院结案3.3万件。2017年,全省法院结案70.1万件,省法院结案1.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4%和47.9%。
审结4513件贪污受贿等
职务犯罪案
过去的五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0.3万件28.6万人,比前五年上升17.8%、35.4%。依法审判江天勇、彭宇华、台湾居民李明哲等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对衡阳破坏选举案69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审结杀人、抢劫、绑架及涉黑涉恶等案件5.1万件6.6万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案件1206件240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094件3206人。
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513件6442人,比前五年上升7.6%、14.2%,审结行贿犯罪案件605件801人。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年多以来,1.1万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比增长1.8倍。
打通司法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
对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夯实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三级法院均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成全省首家水上巡回法庭,“在途速裁APP”“微信调解室”等新载体速解纠纷。
全省法院执结案件64.6万件,比前五年上升129.2%。对1.7万名拒不履行义务、规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310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4万条,联合省直40个部门建立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
4个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跨区域管辖环境污染案件。
■记者 刘璋景 李成辉 张洋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