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省人民检察院共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12844人、起诉19701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06件635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55件2487人。
严重污染环境,
1305人被批捕
针对新常态下经济犯罪新特点,我省检察机关全力服务保障重大工程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依法批准逮捕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违法阻工等刑事犯罪12844人、起诉19701人,依法查处索拿卡要、插手经济纠纷等职务犯罪1035人。依法办理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案等重大案件。
探索建立“除虫护花”和“依法容错“机制。对946名涉嫌犯罪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技术骨干依法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坚持既依法“治渎”又法内“容错”,严肃查处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355人,依法甄别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196人,对83名涉嫌渎职犯罪但有退赃和挽回损失等悔改表现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其中决定不起诉18人。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依法批准逮捕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犯罪1305人、诉5188人。
查办县处级干部528人
依法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坚持少捕慎诉,依法不批捕4585人、不起诉2761人。联合省教育厅等八部门集中开展“护苗”行动,依法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908人,依法查处学生“营养餐”中毒等恶性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8人。
围绕中央、省委高压反腐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06件635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55件2487人。组织查办李亿龙等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89人和蒋永清等县处级干部528人。 ■记者 刘璋景 李成辉 张洋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