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7日讯 今日,长沙市教育局发出公告,拟注销长沙春秋进修大学等9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经清理确认,长沙春秋进修大学、长沙中山外国语中等职业学校、长沙世贸中等职业学校多年无办学场地、无办学行为,办学许可期限已届满失效;长沙黄浦外国语专修学院连续多年未参加年检,办学许可期限已届满失效;湖南长沙湘一实验中学、长沙市湘郡中学、长沙市长雅实验中学、长沙市剑凡中学、长沙市艺芳中学按相关规定已终止办学,但未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规定,拟对以上学校的办学许可予以注销。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在12月19日前与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联系。逾期未提出异议的,长沙市教育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长沙市民办教育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办学许可注销后,办学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记者 黄京 实习生 陈舒仪
通讯员 黄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