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古丈县财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古丈县财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古丈县财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债务人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433108101)农银借字(2004)第011号
(433108101)农银借字(2004)第013号
(古)农银借字43101200400005205
(古)农银借字43101200400005252
(古)农银借字43101200400005402
(古)农银借字43101200400005811
(古)农银借字43101200500004216
(古)农银借字43101200500004324
(43101200600000363)农银借字(2006)第001号
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债权总额
237.92万元
238.82万元
261.71万元
261.71万元
285.51万元
190.34万元
237.92万元
404.47万元
176.91
2.57万元
其中:本金
100万元
108万元
110万元
110万元
120万元
80万元
100万元
170万元
80万元
80万元
抵押人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古丈顺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古丈县财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