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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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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城区1343元/月

    本报7月28日讯  日前,长沙市人社局发布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详见本报7月27日A07版),按照《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确定。据此,即对全市失业保险标准进行调整,长沙市城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1343元,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16元。

    此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刘俊卿 通讯员 任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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