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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0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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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大代表陈慧提交议案建议:
出台地方法规惩处“校园欺凌”

    本报1月5日讯  当前校园凌虐案不断攀升,且屡禁不止,无法可“治”的问题日益突出。在刚刚开幕的长沙市两会上,长沙市人大代表、市侨联主席陈慧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大“校园欺凌行为”惩处力度的建议》,她建议“由人大牵头,教育部门参与,借鉴国外经验,适时制定、出台反校园欺凌的地方法规”。

    “近日,安徽黄山黄家炳实验中学的高三女生遭到同班3名男生下‘药’案,引发广泛关注、谴责、反思。事实上,‘给女生下药’仅是校园凌虐案冰山一角。”陈慧说。

    “当前校园凌虐案多发于初中、高中阶段,未成年学生群体占绝大比重,有的还边施暴边拍摄视频并上传到网上,其中女生凌虐案尤甚。”陈慧称,虽然在走访调查中并未发现重大欺凌行为,但像高年级强行向低年级学生索要零花钱等以多欺少、以大欺小的个别现象还是存在的。“所以我们要在这些现象没有升级和蔓延前,一定要有个防范措施。”

    当前,多数凌虐案都只能当做道德案子处理,施暴者轻则接受教育重则受到校纪校规处理,大多轻处了事,校园凌虐案频发的势头一直得不到遏制。

    “因此在全国法律修改前,我建议长沙市人大能尽快适时研究出台长沙市关于‘反校园暴虐倾向的立法’。在人大调研立法前,市教育局可以先行出台学校关于校园暴虐行为的规章或条例。”陈慧说,“要让‘法治进校园’、‘法律进课堂’,让法律成为中小学生人生启蒙的必修课。”

    在立法上,陈慧建议,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美国就是由教育部牵头,联合多个部门组成‘联邦预防欺凌委员会’,指导各州制定反校园欺凌的法律、政策。截至2011年,美国共有46个州制定了反校园欺凌相关法律,让治理校园凌虐案有法可依。”■记者 丁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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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地方法规惩处“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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