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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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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打伤保安该不该批捕
“检察开放日”现场听证

    本报12月16日讯  今天上午,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上,举行了一场真实案例审查批捕听证会。

    11月11日,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丰园城小区,一名男子驾车到小区出入口,因停车问题与保安发生争执,随后将车停在小区出入口阻止车辆进出。

    “保安队队长赶到后,男子与队长再次起了争执。”案件经办人介绍,争执过程中,男子从驾驶车内拿出木棍对保安队长进行追打,致使队长右手尺骨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今天的听证会就是对案件中男子是否批捕进行听证。

    致人轻伤在量刑上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该案中,嫌疑人与被害人未达成刑事和解,但认罪态度好并表示积极赔偿受害人,且有正当职业和固定住所。

    “不同意逮捕,因为嫌疑人是初犯、认罪态度好,业主联名求情,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且逮捕不利于调解社会矛盾。”“先不捕,不捕并不意味着没有刑事风险。个人认为从现在到开庭期间,可以组织业主、物业等进行调解,求得谅解书。”

    通过听证,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对嫌疑人做出不予批捕决定。

    当日上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活动。■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唐蓉  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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