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大的综合改革正稳步推进,效果开始逐步显现。在人事改革方面,北大未来将尝试取消院系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并采用聘用方式,进一步弱化行政级别。(11月10日新华社)
“高校去行政化”实际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减少行政对高校办学的干预和管理,比如教育主管部门减少一些行政审批项目,让大学更有自主权;二是高校内部要减少行政权力对教学的影响,行政、后勤部门加强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三是去除高校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目前北大准备尝试的改革只是迈出了一小步,却是全国少有的几个改革的大学,自然引起了广泛关注。
然而,人们更为关注的是这种只取消院系行政领导级别,而学校管理体系丝毫不变的改革能否称之为真正的“去行政化改革”?毕竟去行政化的目的是建立行政与学术分离的运行体制,让大学真正成为学术自由、独立的共同体,那就意味着,不仅院系领导,而是包括校长在内的所有领导都应该去除行政级别,实现“教授治校”。
2010年,朱清时当选为南方科技大学校长之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办大学首先要去官化、去行政化”,2014年,南方科技大学宣布广东省委有关任免职决定,由李铭任中共南方科技大学委员会书记,而接任者李铭,是原深圳市公安局局长。这一任命无疑标志着南科大去行政化的彻底失败。有人拿朱清时与蔡元培相比较,说二人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都是官僚体系与专业的冲突。只不过蔡元培的压力要远小于朱清时,蔡面临的只是一个学校内部,而朱遇到的则是一个深入到国家肌体的管理体制。
我国于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逐步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可以说,对于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早在五年前已经写入纲领性文件,可是却不见任何实际行动。更重要的是,高校领导的产生方式,始终是以官员任命的方式进行的,并非内部选聘,虽然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校长选拔任命方式,教育部也从2012年开始试点校长公选,可公选的校长还是有行政级别,而且是由上级行政部门主导,到目前为止试点高校也只有5所。
要推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就不应该只是小敲小打,而是去除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改革,改由全国人大或地方人大审议推进高校去行政化的法律,通过之后再由人大监督政府部门依法放权给高校,让大学真正独立自主。唯有如此,才能明确界定政府、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关系,回归教育和学术的本位。
■本报评论员 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