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7日讯 湖南警方今日发布消息,继7月1日湖南启动与湖北、重庆、天津、浙江、江西、安徽、河南、四川、江苏、吉林等十省(市)的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后,近期我省与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的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也已启动。
但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吐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大庆市萨尔图、龙凤、让胡路、红岗四区,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松岭、新林、呼中四区,垦区系统,林业系统除外,因上述地区居民身份证需加载少数民族文字,群众只能回原户籍地办理。
同时,在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就学、居住的湖南籍群众可在该省设立的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根据公安部部署,我省将继续与全国其余省(市、区)对接协调,逐步互相开通异地办证,让更多湘籍群众在全国范围内享受这项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便利。
■记者 黄娟 通讯员 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