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绵阳交警在城区多个路口启用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抓拍系统,对行人闯红灯行为进行抓拍曝光,并作为交警作出行政处罚时的证据。(5月6日《四川日报》)
被称为“抓拍神器”的“闯红灯自动识别抓拍系统”,如果当真像报道描述的那么“神奇”,对于闯红灯执法来说,无疑确实堪称一大利器,有助于有效化解长期以来在治理行人闯红灯过程中一直存在的诸多执法难题,如“执法取证难、警力不足”等。
众所周知,正是囿于这些执法难题,针对行人闯红灯治理,全国许多地方交管部门一直显得力有不逮。如由于“取证难”、缺乏可靠的一手证据,面对交警执法,许多行人对于闯红灯行为常常“拒不认账”;而由于“警力不足”,面对“中国式过马路”下十分普遍频繁的行人闯红灯,交警执法常常显得力不从心。而有了“抓拍神器”,这些执法难题势必有望迎刃而解。
不过,这一“抓拍神器”尽管好用,也不宜无节制地过度使用,以至于形成一种畸形的过度依赖。比如,在将该“抓拍神器”所抓拍的信息“作为行政处罚时的证据”的同时,又进一步规定“闯红灯超过3次,会长期播放”,“超过20次多个路口同时播放”,在我看来,就明显有过度使用、超出应有的法治界限的嫌疑。因为这种“长期、同时播放”个人闯红灯信息做法,实乃一种变相游街示众,涉嫌侵犯公民人格权。
此外,站在全面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角度又必须看到,无视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之所以如此普遍频繁,除行人缺乏守法意识以及相应的执法力度不够之外,城市交通设施本身存在的不足,同样也是一个关键背景。比如,红灯信号时间设计的不合理。有学者研究显示,行人对红灯的忍耐限度在70秒到90秒之间,“超过此限值,行人过街基本处于不可控局面”,而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红灯时间设计往往普遍超长,动辄超过100秒、甚至200秒。
在这背景下,仅仅指望简单诉诸强力的执法处罚,便想一劳永逸地根治“中国式过马路”现象显然不够现实。■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