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26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修订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四五改革纲要)。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未来几年中法院将有哪些变化,从这份重要纲领性文件中可窥一斑。
被告出庭告别“囚服”
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进行。
“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作用没有充分体现,人权司法保障力度有待加强。”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
针对一段时间来社会热议的被告出庭受审是否要穿“囚服”的问题,意见作出明确回应:“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健全完善办案责任制
“目前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司法行政化问题还比较突出,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层层请示、层层审批,违背司法规律和审判运行规律。”李少平说。
对此,意见抓住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这个关键,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意见明确,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和办案责任制,健全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要求审判委员会主要讨论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领导干预司法可查询
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将是法院本轮改革的重要目标内容。在机构设置、管辖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意见提出一系列措施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提出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来说,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批示、函文、记录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
法官惩戒委员会将面世
意见明确,要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法官惩戒程序,既确保法官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又保障其辩解、举证、申请复议和申诉的权利。
意见同时提出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建立裁判文书说理评价体系,将裁判文书说理水平作为法官业绩评价和晋级、选升的重要因素。“裁判文书不可能不讲理,法官办案受到领导干预,那他可能把裁判文书说得符合法律吗?”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
在庭审公开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庭审公告和旁听席位信息公示与预约制度。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