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的张先生最近购买首套住房,需要开“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他惊讶地发现,要得到这张证明“没有房子”的薄纸,竟然需要花60元。记者调查发现,类似无房证明这样越权立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随意扩大收费范围的“奇葩”证明收费,在一些地方还有不少。(2月26日《新华网》)
利用档案收费是中央简政放权规范禁止的重点,早在2013年就已明令禁止。然而,除了南宁,在济南、武汉、长春等全国多地,“无房证明”都必须在政府限定“独此一家”的机构办理,并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开一张A4纸大小的证明也需收取数十元,现实版“洛阳纸贵”背后,折射出赤裸裸的权力寻租。
现代行政伦理中,政府是公众请来的管家,纳税人在缴纳各种税收之后,理应无偿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服务。何况,诸如有没有住房、有无犯罪记录这样的公民个人信息,原本就是政府部门利用公共资源免费获取的,焉有出具相关信息查询证明再向公民收费的道理?
我国各种收费规模偏大、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久矣。尽管中央不断强化简政放权,取缔行政事业性收费,但在一些地方,越权立项、无证收费、收费不公示、任意扩大收费范围、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等现象普遍存在。究其根源,一方面在于一些部门认知错位,缺乏为公众服务的意识,将权力作为可以变现的工具,雁过拔毛,从中渔利。另一方面,监管不力也给了一些地方顶风收费的底气。
种种“奇葩”收费禁而不绝,不仅增加了群众负担,更消弭了政策的公信力,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必须加大监督力度,严惩搭车收费、违规收费、重复收费的行为,斩断行政单位的“利益链”,从源头上抑制其权力寻租的冲动。从长远来看,加快简政放权步伐,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才是终结“奇葩”收费的治本之策。试想,如果全国统一建立不动产查询平台,银行直接就能查询到居民的住房信息,莫须有的“无房证明”收费也就不复存在了。
■张枫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