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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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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巨款不报警也是一种自私行为
吴应海

    1月18日中午,广东省佛山市民卢先生开车经过南海桂和路江夏立交桥时,捡到装有20万现金的黑色手提包,开车追赶不上失主后,卢先生将其交给了警方。南海警方回应称,目前已经初步联络到了失主罗先生,待完全确认失主身份后,将把钱完璧归赵。(1月20日《南方都市报》)

    卢先生拾金不昧令人钦佩,当地警方多方查询,终于联系上失主,这种敬业精神同样值得“点赞”。不过细读新闻,却有一个细节让人感到不可思议,那就是失主罗先生在丢失这笔20万的巨款后,并没有及时报警寻求帮助,而是继续进酒店喝喜酒去了,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之所以未报案,用罗先生的话说,是没想过丢失的20万还能找回来。

    丢个20万就像普通人丢两块钱一样感到无所谓,让我们见识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土豪”,想不刮目相看都不行。表面看来,富人有的是钱,丢了几十万不过是九牛一毛,一点疼痛感也没有,报不报警是他自己的事,碍不着别人。其实不然,不管失主拥有多少资产,如果丢巨款不报警,那就是一种自私行为——只想着自己反正无所谓,却不知平空给别人增添了许多麻烦。

    何以见得?道理很简单,丢失巨款后不报警,有人捡到巨款交给警察叔叔,警方就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来寻找失主,有时这个寻找的过程甚至非常复杂,需要投入大量的警力。比如罗先生丢失20万巨款这件事,当初没有任何失主的身份信息,如果不是失主所开的那辆越野摩托车特别“惹人注目”,如果不是碰巧有警察的熟人也开此类摩托车,然后顺车寻人,失主不可能这么容易就找到。相反,若失主能在第一时间报警,警方处理起来就简单多了,可以节省大量的警力。

    不仅如此,丢巨款不报警,如果这笔钱是被小偷偷走了,说得轻一点,那是在无意之中“包庇”犯罪分子;说得重一点,那就是在纵容坏人。一旦这些不法者的罪行被“隐瞒”下来,不能被及时捉拿归案,那他就有可能会继续作案,危害他人。果真如此,丢巨款不报警岂不成了另一种“助纣为虐”?

    这么看来,不管你多么有钱,不管你丢失了大额现金后是多么的无动于衷,都应该立即报警,以方便警方,也避免让坏人逍遥法外。如果钱实在是多的没处去,那不妨捐给公益机构吧。■吴应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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