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 17日,长沙市政府在门户网公布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社分开,实现政府向“办事”转变。《办法》自12月1日起实施。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是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
同时,长沙市政府公布了《长沙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第一批)》。按照目录,第一批服务项目目录主要涵盖公共卫生、公共教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法律、城市维护管理、经济服务等领域40个项目。如我们熟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九年制义务教育”、“群众体育”等都在目录之列。
《办法》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服务承接主体,并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管理。
为避免增加财政支出压力,新增重大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需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加强监督。
■记者 曾力力
实习生 胡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