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楚年,全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2008北京奥运火炬手。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因勇救7名同学,他成为抗震小英雄。成名后,他凭借自己名气,声称可以通过“关系”,帮人找空姐工作、读重点中学、买驾照等,诈骗21人共46.3万元,或获刑十年以上。(本报今日A05版)
鲁迅有篇名文,叫做《骂杀与捧杀》。如今“捧杀”这个词已经被收录进《现代汉语词典》,释义是:“过分地夸奖或吹捧,使人骄傲自满、停滞退步甚至导致堕落、失败。”而“捧杀”更早是出典于《风俗通》里所记述的一个故事:“长吏马肥,观者快之,乘者喜其言,驰驱不已,至于死。”
雷楚年从“抗震小英雄”沦为“诈骗嫌犯”,究其原因,以“捧杀”二字一言以蔽之,倒也恰如其分。6年前,地震中的雷楚年,临危不惧,挺身救人,小小少年表现出超龄的英雄气概,当然值得嘉奖与表扬。授予他“全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理所当然,而且当之无愧。可是,少年雷楚年,戴上“英雄”桂冠后,就进入了一个身不由己的日程——身为当年抗震事迹报告团里的唯一学生代表,接连不断的先进事迹报告令他应接不暇。这不单打断了他自然的学习成长过程,在以“英雄”事迹、形象激励别人的同时,他也在自觉不自觉地完成着内心的自我塑造。
遗憾的是,从今天的结果来倒推,这个塑造过程并非自我完善,而是自我膨胀的扭曲过程。事实上,一名少年在危机状态下的正义本能被激发,是可以理解、鼓励,但并不足以在事后被解释、阐发出那么多意义。难以想象少年雷楚年在台上滔滔不绝地报告时,那是真实的自己吗?他又能报告些什么?——过分的夸大,也许符合社会道德教育的需要,但未必对一个少年的心灵成长有更多帮助。
然而,如同其他英雄们一样,少年雷楚年也落入一个“塑造英雄”的社会机制之中。他们的英雄之举,或出于人性之善的偶然迸发,却要在事后被解释为道德育化的必然结果。而且,道德榜样必须完美,要“高大全”——不仅勇敢,还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英雄之前,雷楚年学习并不好;但成为英雄之后,雷楚年迅速被“特招”进入了本不够格进入的重点中学,学习跟不上,还可以“开小灶”。这些优待,表面上是社会对英雄的回馈,但又未尝不是将英雄视为可以发掘的道德资源,对其重新塑造,美化乃至神化——至于其本人身心是否能够承受,则无暇顾及。
而雷楚年,正好是无法自控又无能承受的那个“英雄”。他既无心向学,又耽于玩乐,“英雄”光环为他打开过捷径,他则借用“英雄”的名义,作为行骗的资本——此际,“英雄”曾享有的特权,就成了他取信于人的标本。因此,雷楚年就有点像一匹道德“肥马”,被“驰驱不已”,堕落缘因捧杀。因此,嗟叹雷楚年的悲剧之时,尤当反思:对待英雄,能否有更好的方式,不那么功利,而是回归平常的真实。 ■本报评论员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