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中央已部署了三轮巡视,根据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情况和各地方的整改通报,整体上看,在前三轮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业腐败,占比达95%。(《中国经济周刊》8月5日)
腐败在某些行业具有集中、高发的态势,是反腐过程中发现的一个“特点”。比如高速公路建设以及交通运输行业,河南先后有四位交通厅厅长因贪腐落马,一时被人称之为“前腐后继”。房地产业成为腐败集中高发地之一,也不令人格外惊讶。《中国经济周刊》在2013年的报道就揭示过:自2000年以来,省部级高官贪腐案件中就有半数涉房地产。
房地产领域为何多腐败?某业内人士在微博上总结出了以下几点原因:一是涉及国有资源的高差价转让,交易程序可以人为设计;二是土地和工程信息不够对称 、不透明;三是审批环节多;四是相关收费部门多、费用大;五是项目周期往往长于政策周期,规则总变。虽说这个总结未必准确、客观、透彻,但也基本触及了房地产腐败的主要成因:房地产业攸关国有资源的高价差转让,换言之是说,在这个行业堆积了丰厚的可分配的公共利益。如果没有严格的程序设计、制度制约、信息公开,就很容易堕入“公地悲剧”的境地——成为权力分肥的对象。为将公共利益纳入私囊,地方权力不惜层层设租、寻租甚至结成利益均沾的同盟或者网络——由此而言,房地产行业成为腐败高发领域,既具有行业的特点,也是腐败的通病。
房地产行业,近年来是不少地方的支柱行业,为地方利益集中之地;而参与的部门与权力多,相对应的制约与监督力量则少而弱, 也为非法权力参与利益分配提供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和环境。特别是地方平行的权力监督匮乏,更导致尽管腐败在房地产领域高发、频发,却仍要等到中央巡视组的到来,才能够有较为彻底的揭发与追究。而房地产行业的腐败,必然会作为成本转嫁到房价里,所以,房价高居不下;某些地方不断说要落实中央调控政策,却也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其原因也正多半在于有私利牵绊其中。在另一方面,房价一旦发生松动,腐败利益就会牵动着逾矩的权力来维护集结在房地产行业里的利益联盟。因此,说腐败推高了房价,也并不为过,更甚的危害还在于,腐败推高房价的同时还会降低工程的质量——“楼歪歪”、“楼脆脆”之类的“豆腐渣”,不正是无良建筑商妄图通过偷工减料找回被腐败成本侵蚀掉的利润么。
房价“只涨不跌”几乎成为了一个中国“神话”,其背后的腐败经济学因素不可忽视。腐败势力不仅通过房地产攫取非法利益,更为可笑的是,他们还将房地产作为既得利益保值增值的手段。而这种非法权力分配不当利益的游戏模式,既加深了民生痛苦,也同时暗蕴经济与政治风险。所以,加强对房地产领域的反腐力度,建立更完善的权力制约与防止腐败的有效机制,根本上也是在化解可能由房地产引发的综合风险——当然,治本之道还是要“市场的归市场”,让房地产行业遵循市场规律,而不是权力逻辑。
■本报评论员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