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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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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报不提拔”庶几找准了命门
本报评论员 张英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渐次取得进展。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这份文件强调。(6月9日新华社)

    每次“官员财产申报”的相关规定出台或施行,都犹如一剂肾上腺素,能迅速催发社会的热烈关注和急切期盼。此次陕西省“不申报不提拔”的要求,并非主要针对“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这一症结,它的作用方向其实是指向“提拔”,此乃决定官员“是否可以提拔”的要件。严格说来,这仍然属于关门闭户式的内部性规则树立,想提拔的,须申报财产,不想提拔的,似乎也无硬性要求,这实际上与所谓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内涵还有着一定差距。

    从新提任领导干部入手,以是否申报财产作为今后有无提拔可能的决定因素,无论如何,也算得上是一种进步,毕竟国家层面在遏制腐败过程中找准了着力点并努力在实践。但正像外界所质疑的,对于申报内容的审查,对于申报结果的公示,以及对于谎报、瞒报行为的惩治这几个重要环节能否有效应对申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就陕西省此次的相关规定来看,“不申报财产,想升正处、正副厅没门”、“要进步,先申报”等要求不可谓不义正辞严,然而“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等相对模糊的事后惩处言辞,以及一直以来在内容审查、结果公示方面缺乏透明的整体环境,加上没有建立全民信用卡制度等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干部财产转移、瞒报的可能性。这代表着官员财产申报若没有严格施行的决心和环境,仍会沦为形式主义。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就曾表示,“这些年来的实践表明,几乎没有一起重大的腐败犯罪案件是通过这项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发现的。”这与申报过程中各个环节缺乏行之有效的执行密切相关。

    这些年,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的试点工作不乏经年备战的勇气,从局部改变到整体推进,如新疆阿勒泰把党政官员“收入申报”扩大为“财产申报”、浙江慈溪、四川高县、江苏等地的跟进,再到陕西省这次的“不申报财产,晋升没门儿”。虽说过程艰难且遭遇一些失败,但至少说明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已成滔滔大势不可阻挡,在这大势所趋之下,如何让这个本该是最能发现问题的一项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无疑还需要从顶层设计到官员群体努力与之相匹配。我们希望,在“申报”之后,“公开”能够翩然而至,不管怎样,申报数据需要置于万众目光之下接受考验与审查,同时,调查审核、监督、问责等环节必须起到作用,将官员财产这一引发极为广大社会矛盾的问题彻底解决好。

    财产申报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让领导干部形成接受制度管理、敬畏制度管理的心态,然后在此基础上进化为我们呼唤已久的“廉政文化”。只有依靠制度的完整性与执行力去营造反腐倡廉的软环境,才不致使“官员财产申报”成为空谈。 

    ■本报评论员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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