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统计数据显示,4G牌照发放半年以来,我国4G用户数量已经超过了500万,这和4G上网速度快是分不开的。像有运营商就宣称说,4G网速可以达到每秒100兆,那么这个上网速率是否真的可以达到呢?央视新闻频道和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互联网监测分析中心近日在国内多个城市进行了独家的4G速度测试,结果显示,4G速率很难达到每秒百兆,有些地方,速率只有每秒1.79兆,不到宣称速率的五十分之一。
“百兆4G”,这是运营商传递给4G用户的心理认知。城市广告牌上白纸黑字写在那里,那么,按照理解,自然就是说,用上了4G服务,起码上网速率是可以接近百兆这个数值的。遗憾的是,运营商的百兆诉求,就像古代媒婆的大忽悠,愣是把卡西莫多给忽悠成了都教授。
面对实测结果与宣传数据之间的巨大落差,运营商是如此解释的:“每秒百兆”是峰值速率,并不是给用户提供速率的承诺。但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广告法》,都明确规定,商品宣传必须要真实准确,百兆速率几乎是一个极端峰值,或者说并不是所有城市、所有地区的任何时刻都能达到这个目标,却在信息传达中刻意给消费者制造成“常态数值”的误会,说挂羊头卖狗肉地虚假宣传算是客气的了。运营商的说法是,“下雨,晴雾,风”等因素都可能对4G信号构成屏蔽,但问题是,“下雨,晴雾,风”难道不是自然常态——消费者使用4G信号的时候,莫非都在“理论环境”下?
这样的说辞,与当年假宽带事件后的辩白如出一辙。几家宽带运营商曾如此解释实际网速问题:“网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我们提供的只是平均下载速度,并不是所有用户都能达到的。”卖你一个“平均速度”的高价奢侈品,提供给你的却是坑爹的现实网速,消费者还百口莫辩。此前,媒体选择了几个国家或地区,从上网资费到网速进行测试对比。结果显示,我国上网费用是美国的4倍、网速却不及美国一半;网络运营商宣称的50M带宽,实际测速甚至不到10M、20M。这也就难怪中国消协公布的2013年全国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结果显示:在服务类投诉中,网络接入服务投诉量居第二位,达到22081件,同比增长约24%。
4G来了,自然是好事,各种高大上的宣传也顺理成章。但如果继续走“假宽带”的致富老路,恐怕不仅会折损消费热情、戕害市场理性,长远而言,也无异于运营商对基本服务的修正与提升。当下而言,还原一个真实的“4G”,显然比“百兆”忽悠更迫切。■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