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欢迎横幅,没有彩旗标语,各级党政机关照常工作,中餐晚餐一律安排到乡镇自己的“廉政食堂”。这是近日株洲县迎接一次省直系统调研的接待情况。
早在《办法》下发以前的2013年,株洲县就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建设“廉政食堂”,对公务接待提出了硬性规定:乡镇来客一律安排在食堂就餐;公务接待开支坚持监督原则,实行“三单合一”(接待通知单、菜单、发票)制度;未经批准在辖区内营业性餐馆接待费用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该县龙潭乡一名正在吃午餐的镇干部告诉记者:“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也是在食堂吃,就上辣椒炒肉、水煮鱼等七八个家常菜,一桌只要100多元,大大降低了招待费。”
“设立‘廉政食堂’不但减轻了基层经济负担,同时也降低了接待岗位风险,因为食堂接待,人数、标准、审批程序都公开,有效堵住了管理漏洞。我现在工作压力小多了。”株洲南阳桥乡一名主管接待的干部深有感触。
其实不仅在株洲,记者通过多日走访发现,长沙市一大批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机关单位、省内多个县市都已经开始,或正在试水“廉政食堂”模式。郴州市的“廉政食堂”,干部就餐标准为每餐5元~12元/人,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在20元~30元/人,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物价制订标准,但不得超过30元/人。各级纪委对廉政食堂的账目随时进行抽查,并把廉政食堂推行情况纳入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的考核范围。■三湘华声全媒体
记者 刘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