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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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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拍卖须避免二次腐败

    今年初以来,是一些地方公车拍卖的集中处置期。新华社调查却发现:有的地方公车淘汰后,廉价落入内部人员手中;有的地方虽然走了拍卖程序,但不对社会公开……

    这一轮公车拍卖潮,乃中央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遏制“车轮上的铺张”的成果显现。相关条例令行禁止,属于硬杠杠,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并非空喊口号,既有监督也有问责。但为何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公车拍卖却呈现乱象,被指糊弄民众?这表明,公车改革牵连着巨大利益,足以令一些地方和部门难舍难弃。

    在公车拍卖过程中出现诸多乱象,这又表明,解决公车浪费、车轮腐败问题,还必须铁腕治理、一抓到底。中央明令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这是抓总;各地出台具体措施落实,这是细化。也就是说,在具体落实中央相关条例上,地方还有必要出台细则、强化监督,这样才能确保公车改革不走样,杜绝出现“二次腐败”等现象。名为淘汰,实为内部处理,这是内部勾结,不是拍卖;表面拍卖,实际不公开,这是暗箱操作,不是改革。既然是公车拍卖,就要有公开、有评估、有拍卖、有监督,遵循公开拍卖的严格程序,否则就是“耍流氓”。

    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必须把公车拍卖的整个过程都晒出来,让公众看得见,接受公众监督。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也没想象的那么难。事实上,对于车辆拍卖,市场已有一套成熟机制。例如车辆评估,什么品牌什么年份的车辆值多少钱,市场最清楚。倘若能够援引市场的力量,对公车进行评估和拍卖,试图暗箱操作的部门和单位,其实没那么容易浑水摸鱼。

    公车姓“公”,拍卖必须公开。在这基础上,只要能够明确细则,加强监督和问责,无论是“应付式改革”还是试图搞“二次腐败”,都难以避免“走光”的下场。■顾昀 转自《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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