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再次以其勾绘出一个国家的价值内核、一个社会的共同理想而受到关注。如果说核心价值观是作为理想而呈现,那么社会对它的期待则是将现实与理想尽量拉近的民间诉求。毫无疑问,中国正处于特殊的发展时期,这个发展时期既包括了国家与经济、社会之间关系的重新调整,也包括了执政的转型试探。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历来是两种力量如何取得平衡、如何达至最佳状态的存在。伴随着经济模式的改变,“全能型政府”正在逐渐淡出,如何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国家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充分尊重社会的选择,保证其发展空间与自由,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旨归,也是社会理想的彼岸。
在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家、社会、公民各自对应的内容,是平行关系,也是递进关系。“政者,正也。”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唯有自身正,才能形成良好而强大的政治权威,才能自然形成一个平等、公正的社会,才能号令社会与民众朝着规范、良善趋进,也才能令民众自发培养爱国、诚信等优秀品质。就经济成果而言,中国无疑是成功的,这个日益强大的经济实体,已经在世界上获得了不小的话语权。但在这耀眼的光环背后,却有着精神、文明层面的不足,“社会整体溃败”这一概念的出现,让人忧虑与困惑:我们的信仰去了哪里?我们的道德将走向何处?2014年春晚中的小品《扶不扶》反映了社会道德滑坡的一个方面,但另外一些社会问题却仍然等待着道德的阳光照进灰暗的现实,不得不说,这是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遗憾,也是亟待解决的困难。
有人说这是一个“拜金盛行,道德虚无”的时代,这种概括固然是因为悲观情绪过浓所致,但也不可否认“虚无”之风以一定的强度席卷着社会,“有钱便是老大”、“笑贫不笑娼”将人们推入精神的沟壑,同时冷漠与自我进一步加剧个体原子化状态,以至于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社会事件发生时,每个个体都认为“置身事外”才是最佳选择,而又因为如此,社会事务的公共性从主观上被削弱,个体难以培养自己的参与意识,一个个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精神孤岛”,而我们长期期待的“公民精神”也伴随着虚无成为了虚无。
数千年前,一位智慧的老人就曾寄语执政者:“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虽是寄言于上,但这恰恰是社会建设的根本,国家的诚恳信实,是社会美好友善的指引与保证,恰如核心价值观中对国家有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规范,才能成就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环境,以及公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效果。当民间将社会问题归结为制度因素,纵使不完全如是,也应成为上层警以自省、恪以端正的依据之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打造着我们的精神家园,24个字形成了最广泛的社会共鸣,这其中的内涵与理想应是整个社会建设与发展最强大的驱动力,应是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之魂。 ■本报评论员 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