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中国梦 复兴路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中国梦 复兴路

第A3版
中国梦 复兴路
 
标题导航
返回湖南在线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官员异地任职期满须从官邸搬出
专家披露建议方案:正部级以上不适用官邸制官员可获公宅

    关注“官邸制”

    【现状】近日,“中国特色官邸制研究”课题负责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向外界披露了一份上报中央的建议方案。其中指出,领导干部违规建房、“以权谋房”成为腐败新形式。突出表现是,房改后不少地方,程度不同地出现了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建房的现象。此外,一个领导干部到某地任职,其“住所”往往成了个人资产。调离后实际为永久占用,还可留给后代。

    “探索实行官邸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短短几个字,如同吸铁石般牵动中国社会的神经。官邸制,简单说来,就是国家官员的住房制度,在国外已实施多年。对此,汪玉凯就官邸制进行了详细阐述。

    哪些人实行官邸制?

    就实行官邸制,课题组提出范围宜限定在四类人群:

    党和国家领导人中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及其他政治局常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书记、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以及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

    市、县(含县级市)两级的书记、市长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

    异地交流的领导岗位如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公安厅局长等。

    哪些人实行公宅制?

    对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可以实行公宅制。实行公宅制度的官员群体,主要指那些不参加房改的正部级以上的,但又不属于实行官邸制的那些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为他们在任职期间提供公宅,卸任后搬出。具体来说主要包括除政治局常委以外的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等。

    干部异地任职怎么办?

    课题组的第二个建议是探索异地任职干部“官邸制”的改革路径。

    汪玉凯介绍,在异地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中,最高的只涉及正部级。鉴于我国正部级以下的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房改,所以原则上在异地任职入住官邸时,不管其是否带家属前往,领导人的原房屋都应该保留。但任职期满后必须从所住官邸搬出。

    ■据北京晨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A1版:头版
   第A2版:中国梦 复兴路
   第A3版:中国梦 复兴路
   第A4版:华声城市
   第A5版:华声城市
   第A6版:华声城市
   第A7版:长沙社区文化节
   第A8版:华声生活调查
   第A10版:华声Hi都市报
   第A11版:广告
   第A12版:华声天下
   第A13版:华声财经·操盘
   第A14版:华声财经·专题
   第A15版:汽车资讯
   第A16版:华声文体
   第T1版:法治的力量 圆梦的力量
   第T2版:法治的力量 圆梦的力量
   第T3版:法治的力量 圆梦的力量
   第T4版:法治的力量 圆梦的力量
   第T6版:法治的力量 圆梦的力量
   第T7版:法治的力量 圆梦的力量
   第T8版:法治的力量 圆梦的力量
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改革
官员异地任职期满须从官邸搬出
“单独二胎”新政最快年底启动
湘涂关爱的哥
从家访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