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拨打本报热线96258:两年前租住到长沙荷花池巷,我是房子的第四任租客,我手上有150块钱百江燃气罐的押金条,是前一位租客转给我的,我直接给了150元钱给他。但押金条上的付款人是房子的第一位租客,早就找不到了。我有打印的押金条,还有最近两年送气的记录,能拿回不?
达人回复
百江燃气527号客服回应:用户必须有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押金票据,才能办理退还押金。如果找不到开户人,公司只能按照40元的回收价格收购燃气罐。
小编提醒:在外租房的亲们,如果你们也要使用燃气,一定要让前任租客先把他的押金退掉,自己再重新到燃气公司开户,避免出现刘女士这样押金转手过多,无法退还的情况。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张明阳
实习生 钟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