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企业“走出去”,近期比较热的话题是,奥巴马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签发行政命令,禁止中国企业关联公司Ralls在美国兴建四家风电电厂。
见微知著,这可算是一个有启发性的案例。
首先,美国总统干预收购,不论是出于对此项目安全考虑的重视度,抑或为了即将到来的你死我活的总统宝座争夺战,其政治考量不言而喻。其次,对中国项目的阻挠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而且都师出有名,有法律机制作为坚强后盾,不过整个法律系统的建筑基础是“爱国”。最后,总统辩论也好,国会交锋也好,媒体宣传也好,坊间流传也好,美国人的文化体现在“美国精神”,而“美国精神”的核心就是“美国”,“美国”,还是“美国”。美国人的需要永远放在首位。
中国“海纳百川”的文化和“一日千里”的经济增长,让我们在与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难以把握分寸。
企业的经济来往不存在温情,其本国利益,包括本国经济、劳工、资本、安全等才是其首要考虑的。中国企业在海外更要审慎,首先考虑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以邻为壑的国际秩序仍旧把持着各国的政经标准,国家利益为上是通行的真理。无论政治、经济上的来往,都是以国家利益为前提,也以国家利益为底线的博弈。以冷静、对等的心态看待这个问题,或者能帮助我们在国际上走得更为顺畅、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