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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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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登记的老房子拆迁补偿前怎么认定
长沙市5月4日公开听证求代表
记者 叶子君

    本报讯  一块国有土地上两栋挨着的房子,已登记和未登记拿到的拆迁补偿大不相同。5月4日,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将就《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在公开征集听证代表。

    未登记建筑是指未取得权属登记证件的房屋。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调查建筑物的建设主体、位置、用途、建筑面积、建设年份、建筑结构等情况后,再认定其是否合法。认定以1987年1月1日为界,此前兴建的房屋以航拍图和地籍清查资料为依据,经有资质的房产测绘部门测绘确定房屋面积后,按合法建筑对待;此后国有土地上建成未经登记的房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执照为依据,其房屋的面积、结构、使用性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照及档案记载为准。调查和认定走完后进行结果公示,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如果你对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以及临时建筑和违法建筑有什么意见,可以拨打电话88666259或登录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官网(http://www.csup.gov.cn)报名当听证代表。

    ■记者 叶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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