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草案》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交通风险;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指派照管人员随车照管学生;赋予校车通行优先权,对校车最高时速和严禁超载作了明确规定。
会议决定,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