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0日讯 《湖南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台,确定3个市、38个县市区为省级改革试点项目地区。
据悉,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宁乡县,醴陵市,邵东县,湘阴县,南县,桂东县,东安县,龙山县;学前教育改革试点为长沙市,岳麓区,芦淞区,津市市,安化县,嘉禾县,北湖区,永定区;义务教育改革试点为郴州市,芙蓉区,岳麓区,浏阳市,荷塘区,炎陵县,芦淞区,天元区,韶山市,石鼓区,汨罗市,岳阳县,君山区,武陵区,永兴县,嘉禾县,北湖区,汝城县,桑植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普通高中教育改革试点为株洲市,汨罗市,新化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为天心区,石峰区,云龙示范区,雨湖区,华容县,江永县,江华瑶族自治县。
《方案》要求,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科学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方案》要求各试点出台配套措施组织实施,严禁以改革试点名义进行不正当办学行为、乱收费。
■记者 黄京 通讯员 唐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