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1年,靠吃低保独自带大女儿,意外发现前夫离婚时隐瞒的部分房产因拆迁得到了巨额补偿款(详见本报6月10日A11版)。长沙天心区李丽玲求助本报,本报法援团李春光律师帮她起诉,该案原本将于本月25日开庭。岂料在开庭前一个星期,李丽玲打来电话:我要撤诉!
弱女子向法援团求助
离婚11年,李丽玲带着女儿四处租房,靠低保金生活,生病了也不敢去看医生。岂料三个月前,她申请廉租房的时候,发现丈夫离婚时拥有一处三百多平方米房产的部分产权,这处房产即将拆迁,补偿款有数百万。
李丽玲来到本报求助,本报法援团律师、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光律师伸出了援手。
李春光认为,李丽玲的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继承了该房屋的部分产权,离婚时并没向法院说明,李丽玲也不知情。这部分房屋的产权属于李丽玲和前夫至今未分割的共同财产。李丽玲有权起诉,要求分得前夫房产的一半。李春光推测,李丽玲很可能分得四五十万元。
6月初,该案在天心区法院立案,法院冻结了没有发放的部分拆迁款。该案拟于7月25日开庭,可是就在这两天李丽玲却表示要撤诉了。
前夫上门主动提补偿
李丽玲表示,撤诉并不是一时冲动,为了女儿,她不愿跟前夫在法庭上见。
李丽玲的女儿今年19岁,在外地读书。“原本不想让她知道,可她爸打了电话给她,现在放暑假在家里,她很为难。”李丽玲说,法院立案后,前夫对她的态度大为改观,还经常上门拜访,说服她放弃起诉。
“我前夫发动了他家里的兄弟姐妹和女儿来做我的工作,劝我放弃。” 李丽玲说,女儿的为难让她心疼,禁不住女儿的哀求,她同意撤诉。
“他说给我6万,他们家其他兄妹每人给我1万,一共10万,同时将其中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产过户给女儿,让我们住。”李丽玲说,为表诚意,前夫还主动写下了6万元的欠条,只是其他两项承诺不愿书面写下,要等撤诉再说。
19日下午,李丽玲请律师写了撤诉申请书,李律师建议她请前夫白纸黑字写下保障条件后,再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法律之外,还有人情,我宁愿放弃一些权利,让我和我女儿的生活能融洽些,现在前夫一家和我相处和睦多了,女儿也不为难了,这是再多的钱都换不来的。”李丽玲说,“谢谢三湘都市报的法援团,没有你们,我可能还在为下个月的生活费发愁。”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卢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