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指出:2009年3月9日,河北省邢台市第八中学一初三学生放学后,“被正在闯红灯前进的车主为邢台县政府的客车撞倒”。网帖还指出,事故发生时,时任邢台县代县长的顾鹏图就坐在肇事车内。
肇事客车有警车开道
4月16日,被撞伤的学生李小林(化名)的母亲周蕊柳告诉记者,监控录像记录下了事故的全过程。经他们事后了解,闯红灯的警车是邢台市交警支队的6号开道车。“紧随警车之后,是3辆中型客车组成的车队。”录像显示,12时14分12秒,两辆打着双闪的中型客车通过后,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的李小林试图在第2辆客车后穿过,却被疾驶而来的第3辆中型客车撞倒。
2009年3月17日,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显示,肇事司机张某“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张某所驾客车的行驶证车主是邢台县人民政府。
“县长自始至终未看一眼”
“这支车队为什么有警车开道,并有不按规定行驶的‘特权’?!” 周蕊柳对此颇为气愤:“车上究竟坐的是什么人?”
录像显示,12时16分29秒,出事机动车上走下一名披着外套的人,在五六个人的簇拥下离开现场。周蕊柳告诉记者,经她找人辨认,这名披着外套的人正是时任邢台县代县长,如今为邢台县县长的顾鹏图。“孩子出事后,自始至终他没有下车看一眼。”对此,周蕊柳颇为不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有正部级以上领导从事重要公务活动时,才允许‘警车开道’。”周蕊柳告诉记者,导致那次车祸的“警车开道”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在邢台市相关机构2009年9月17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中,认定李小林反应迟钝、记忆力差、对光反应迟钝、语言不流利等,评定为“伤残伍级”。
赔偿问题一再被搁置
周蕊柳告诉记者,“邢台县政府虽然支付了住院期间14.4万多元的治疗费,但对于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却一直拖着,不给解决。”为此,周蕊柳与丈夫李建玺请了律师,核算了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9万余元。由于双方在后续治疗费上存在争议,赔偿又被搁置。目前,李建玺夫妇已将邢台县有关方面诉至法院。
谁该为这次过失“埋单”
“李小林赔偿、治疗的费用该由谁来‘埋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评论说,警车开道、闯红灯本身就违反了相关规定,“为什么要用纳税人的钱来‘埋单’?”
4月19日,邢台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马喜林告诉记者,当日邢台县牌照为“冀E00099”的中型客车是按照邢台市政府的安排,被调用为“省市一个视察活动”的车辆。当时视察团考察完邢台市西部山区水利设施后,返回市里“去吃饭”。
对于当时前边的车里坐的是谁,谁安排了警车开道,马喜林表示,邢台县并不了解情况。但他证实,时任代县长的顾鹏图确实在出事车辆上。
最新回应
深表歉意,将尽快妥善解决
20日,河北省邢台县政府车辆撞伤一名男生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当地官方高度重视。据邢台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交通事故进行过多次调解,因李建玺坚持赔偿455万余元,并将李小林安排为公务员的要求,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鉴于伤者亲属已向法院提交诉状,该案已进入诉讼程序,邢台县政府愿意根据案件事实和伤者家人所提供的合法有效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积极予以赔偿,并对伤者给予抚慰和帮助。 县政府对此次交通事故给李小林及其家人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