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6日讯 衡阳县新闻办25日晚间发布消息称,当天上午,衡邵高速一工程承包者纵火烧车,向衡邵高速承建方追讨工程承包款。
据了解,烧车当事人叫李国光,在衡邵高速工程中承包附属工程,自称承建方应支付给他的54.9万元工程款没有到位。1月25日上午,李国光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停靠在衡阳县西渡镇新正街西段,9点20分,李将自带的一炊壶汽油淋浇在面包车上,随即点燃。汽油燃烧中,火苗引燃手上所沾残留汽油,并灼伤手腕。过往行人见状积极施救,120急救车也随即赶到现场,车辆火苗被刚好经过的一辆洒水车扑灭。
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没有生命危险,车辆损失轻微,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此事。■见习记者 徐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