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2日讯 本报拯救“乐乐”行动系列报道(详见本报11月30日A4版、A5版)有了最新进展。12月23日,永州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重审“11岁女孩乐乐惨遭强暴并拐骗卖淫”一案。“乐乐”母亲唐娟诉7名被告死刑,并索赔184万元。
受害者及家属诉7被告死刑
12月22日晚上,在永州零陵区乐乐家中,母亲唐娟和律师正为第二天的开庭做最后的清理和准备。
唐娟告诉记者,这次开庭一共有7名被告,除了一审已列入的周军辉、秦星、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6名被告外,还增加今年7月被抓的被告秦斌。这7名被告涉嫌或强暴乐乐、或拐骗乐乐卖淫。
她在起诉书里请求法院判处7名被告死刑,索赔184万元。
为什么会诉求7名被告全部死刑?唐娟表示,7名被告对女儿实施强暴、拐骗卖淫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毒辣。致使女儿终生疾病缠身,导致女儿精神障碍和“迁延性心因性反应”等多种后遗症,也使她的整个家庭千疮百孔,社会危害极大,所以诉求法院从重判处。
而184万元的索赔计算方式,包括乐乐医疗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及经济损失。
“女儿已经回到学校,重新上课。老师和同学都不知道这件事(乐乐被强暴、拐骗卖淫)。”说到这里,唐娟的眼泪又无声的流下。
10家媒体聚集乐乐重审开庭
“乐乐”惨遭强暴并被拐骗卖淫遭遇在搜狐微博求助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反响。12月22日,在“乐乐”重审开庭前一天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9家媒体聚集在乐乐家,准备对第二天的开庭进行跟踪报道。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沃兴伟律师将为“乐乐”及家人提供法律援助。他表示,永州市检察院将在23日乐乐案开庭中出庭支持公诉。
■记者 周红泉 张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