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国双和副大队长董艳霞,在被当地法院判处“有罪”后继续留任原职,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些人士表示质疑,“获罪留任”的背后会不会另有隐情?为此,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调查追踪。
致17.1亩农田被污染被判有罪
2008年初,张国双、董艳霞二人在环保执法过程中“重收费、轻检查”,致使17.1亩基本农田被污染,被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此后,这两人仍继续担任原职长达两年多时间。乐陵市委新闻发言人李玉胜向记者证实了上述事实。
部分群众认为,这两个人因为环保执法不力被法院判罪,之后二人仍然担任原职,这是不是对渎职行为的一种纵容?
考虑到业务专长没有开除公职
乐陵市委新闻发言人李玉胜说,媒体披露此事后,乐陵市成立了调查组。经调查认为,在法院作出张、董二人“有罪”判决后,乐陵市环保局考虑到两人的业务专长,没有将两人开除公职,并不违反相关规定,但仍继续留任原来的职务,这一做法确实欠妥。
据了解,乐陵市环保局党组11月30日作出决定,免除张、董二人的大队长、副大队长职务,仍留在环保局工作,具体岗位待定。
部门是否也有执法不力的问题?
还有人提出质疑,此次农田污染事件,张、董二人固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两人代表环保部门执法,应该是职务行为,就是说,环保部门是不是也有执法不力的问题?
李玉胜说,由于监管不力致使农田被污染一事,张、董二人被法院判处环境监管失职罪,环保局内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除此之外,市委市政府对当时的环保局工作并不满意,时任环保局局长也被要求提前退休。李玉胜表示,乐陵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局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据新华社
案例链接
扬州2人徇私舞弊仍任原职局长被免职
一年前,陕西省交通厅下属国企——西安公路研究院副院长李彦被控行贿85万元,河南安阳殷都区法院一审判其两年徒刑,缓刑两年。2010年3月4日,正在服刑的李彦以副院长身份外出参观考察。“服刑国企高管继续当官”引发连串质疑和多次举报。随后,一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改判李彦免于刑罚。殷都区检察院认为再审并未提交新证据,犯罪事实情节未变,改判不妥,遂提出抗诉,仍被安阳市中院驳回。
陕西国企高管缓刑仍任职并外出考察
2010年6月中旬,有媒体报道称,江苏江都市药监局局长吕国乐、副局长金道春,一年前被法院判处徇私舞弊罪后,至今仍在当着局长和副局长。原来这两位局长在2006年,曾帮助一销售假肠胃药“洛赛克”的公司“摆平”事情。6月15日,江都市委组织部积极回应,吕国乐和金道春于当日被免职。■据扬子晚报
“可能国家主要打击受贿,很多行贿不被追究。”抗诉失败后,检察官赵海州如此推测被驳原因。 ■据新京报